对于我室开放基金结题成果署名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为长安大学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2)论文第一通讯作者为项目负责人,且其第一署名单位为长安大学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3)论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时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为论文第一通讯作者,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为长安大学省部级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