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陕西省交通新能源开发、应用与汽车节能重点实验室” 2023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
发布人:李阳阳 发布时间:2022-10-27 浏览次数:1304 |
长安大学“陕西省交通新能源开发、应用与汽车节能重点实验室” 2023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为了加强本实验室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学术联系与交流,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根据“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实验室运行机制,特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对立项课题予以配套资助。本基金旨在通过实验室的开放和联合,努力创造一个比实验室自身范围更大的学术群体,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推动新思想、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进一步发挥重点实验室的核心和辐射作用,产生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促进交通新能源学科的发展。重点实验室主要资助该领域内的基础性研究。现启动2023年度开放基金申报工作,具体申请事宜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实验室开放基金面向非长安大学海内外所有学者,自由申请、择优支持。开放就基本资助对象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的非本单位(长安大学)固定人员。 二、研究方向 开放基金用于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重点资助方向: 1、新能源汽车应用技术 2、交通代用燃料技术 3、交通节能技术 4、能源储备和转化 5、交通动力装置的燃烧、排放及控制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需在本重点实验室确定合作研究人员,填写“陕西省交通新能源开发、应用与汽车节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申请书采用统一格式,在附件下载; 2、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申请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申请人申请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关系和区别; 4、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thunderrock@126.com。 5、申请资助金额3~5万元,研究期限2年,项目立项后第一年拨付1万元,项目满足结题条件后拨付2万元。起始年限一律填写2023年1月1日; 6、受理截止日期:2022年11月15日; 7、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检索、查新,避免与国家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申报,同时,除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外,还应避免重复国际上已做过的工作。 三、考核 项目在结题验收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所在重点科研平台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发表1篇B区及以上论文或1篇C、D区英文论文; (2)论文检索必须是研究论文或综述,简讯类文章不纳入统计;对发表在增刊、专刊(副刊)上的文章,不计为相应的论文成果(D区以上英文论文收录专刊不受此限制)。 注:学术期刊分区参照《长安大学学术期刊目录(试行)》执行。凡是发表在预警期刊的文章不计入验收条件。 《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65本期刊
发表论文中需注明“陕西省交通新能源开发、应用与汽车节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项目(署第一单位)”,需邮寄至少一份论文单行本至我实验室存档。(注:论文单位署名为:“陕西省交通新能源开发、应用与汽车节能重点实验室”和“Shaanxi Key Laboratory for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of new transportation energy & energy saving of automobiles”)。 承担开放课题的负责人需每年一次向重点实验室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项目结束后负责人需到重点实验室汇报研究工作,同时提交研究报告及相应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阳阳 联系电话:13891909186 E-mail:thunderrock@126.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区长安大学渭水校区交通运输和智能装备创新平台7#楼 邮政编码:710000 重点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申请书.doc《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然科学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pdf附件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学科分类与代码、申报数据代码表.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