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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新能源开发、应用与汽车节能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人:李阳阳  发布时间:2017-04-17   浏览次数:1379

  1. 实验室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

  2. 实验室应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

  3.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剧毒、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专人保管。

  4. 实验室的电器设备要按规定安装,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在实验室内私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热器具。

  5. 下班前要彻底清理工作场地,将废纸、木屑等物品打扫干净,并切断电源,关闭水源、气源和油路。

  6. 实验室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指定专人管理,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及时换药或维修;实验室工作人员均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保养方法。

  7. 实验室要保证干净整洁,走道、楼梯不得堆放杂物,不准堵死通道。

  8. 若实验室发生事故和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实验室环境事故预防制度

  1. 值日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坚持每周一次环境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剧毒、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料等必须分类存放,专人管理。废气、废液、废渣应分类堆放,及时处理,防止污染。

  3. 剧毒、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料等实行领用登记制度,按需领用,未用完的要及时上交管理员。

  4.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

  5. 仪器设备、材料、模型布局合理,摆放整齐。

  6. 仪器设备要经常擦拭,仪器仪表加盖罩子,保持干净。

  7. 禁止存放私人财物,走道和楼梯不得堆放杂物。

  8. 如出现环境污染事故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正确处理,防止污染扩大。

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尽可能的防御与减轻突发事故的危害,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是学校生活稳定有序,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总指挥:余强

成  员:张春化、马志义

电话:029-82334466

突发事故紧急处理总指挥由余强老师负责。

突发事故管理由张春化老师负责。

突发事故紧急处理由马志义老师负责。

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应急启动时的通信保障,应急通知下达与接收以有线通信、移动通讯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救援中的通信保障主要利用通信保障。保证指令的下达与接收,事故现场应急信息的通报与反馈。

2、运输保障

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实验室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小组统一组织交通运输保障。

3、医疗保障

应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中毒或受伤,可就近送至医院救治或及时组织现场救治,应急终止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转院或继续治疗。

4、设施保障

消防器材:主要有灭火剂、灭火器、灭火工具等。

急救器材:实验室配备急救箱,备足相关急救器材。

5、生活保障

由校实验室突发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拟定计划并统一组织实施。

应急设备资料

干粉灭火器:22

急救箱:2

剧毒化学品保管人名单

本实验室无剧毒化学品。

实验室年产废液种类、数量

本实验室无废液产生。

环保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环保负责人:马志义   电话:029-82334466

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申报登记表

单位盖章: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陕西省交通新能源开发、应用与汽车节能重点实验室

主管上级

长安大学

汽车学院

规模


地址

长安大学汽车学院楼内(西安市长安中路33号)

邮编

710064

电话

029-82334466

试剂种类与处理情况

试剂名称

主要性质

数量

年用量

购买时间

处置情况及去向

汽油

易燃

20kg

2.5

断续购买

燃烧消耗

柴油

易燃

25kg

2.0

断续购买

说明

1、试剂种类要单独申报填写;2、试剂种类过多可自行续写;3、此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4、试剂发生变化的,应在更改前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申请变更事项。

填报人:马志义                    审核人:张春化                 填报时间:2015-6-10